关于无条件基本收入、哈伯格税和激进市场的阅读链路

最近对无条件基本收入(Unconditional Basic income)、哈伯格税(Harberger Tax)和激进市场(Radical Markets)三个关联概念产生兴趣。其实首先是基于Matters上不明飞行兔的一篇文章真正的私有制!深度探究哈伯格税开始的。

搞清楚这种税制的表达,首先要接受一种设定:这个问题的基础出于一个假设:产权是一种垄断,而由于垄断带来的持有者议价能力的提高阻碍了市场的交易。简单来说:私有财产所创造的议价问题会阻碍分配效率

通过提议每个人为自己的估价提交税,哈伯格税同时尝试解决的第二个问题则是,解决闲置资源的市场匹配

哈伯格税收模式,为财产所有权如何运作引入了两个概念:

公民评估自己的财产,并基于该价格进行纳税——自我评估税;

任何人在任何时候,都可以以该价格从你那里购买财产,也就是说,任何人在任何时候都可以迫使你对财产进行出售。

举个例子,如果实行哈伯格税法,你有一块油田,那你就需要给这块油田估价,比如一个亿,按这个估价,你得交资产税,比如每年2%。

可不可以故意低估价格,这样就能少交点税呢?当然可以,不过还有第二条规则,如果你给了特别低的估价,其他人也不是瞎子,就会强制从你手里买走这块油田,按你给出的低价。这就逼着你给出合理的估价。

基于这个大前提,我们需要继续探讨它和极端私有制、激进市场、无条件基本收入,甚至是区块链介入、收入平等,这一系列的事情:

(待续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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