但说实在的执行起来还是比较难。想到这个问题是因为我想戒烟。戒烟这件事情从道理来说的本质是:你不是因为抽烟而快乐,而是你会因为不抽烟而痛苦。对于不抽烟的人来说,是完全没有这种痛苦的。所以你不该抽烟,应该中止这种痛苦。
但是实际上靠这个道理戒得了烟么?我试过了,显然不能。
冯友兰举了一个非常好的例子。小孩子被石头绊倒,会对石头产生怨恨,而成年人不会。究其根本,是因为成年人知道不是石头的问题,是自己不小心。事理逻辑一通,自然就不会产生情绪。这是一种「知理」而「化情」的例子。世间万事,诸如此类。
太上忘情。忘字甚妙,就在于此。至高的境界,不是「无情」,是「情」被「理」化掉了。
又端详了一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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